办证须知

一、办证

1、读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本馆自助办理读者证。

2、读者证押金50元,每次限借1册,借期20天,在借期内可续借1次,续期10天。

3、读者证可在本馆及全县任一歌风书房借还图书。

二、补证、退证

1)请妥善保管读者证,若不慎遗失,应及时凭本人身份证到办证处办理挂失手续。

2)挂失生效后,持读者证的读者须将所借书籍全部还清;未及时挂失所造成的损失,由读者自行承担。

3)办理补证手续时,每证需缴纳工本费10

三、退证

1)退证前须清理完所有借阅事项,携带读者证、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到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,退还押金50元(办卡满一年者方可办理)。

2)若委托他人办理,代办人需出示读者证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读者证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。